離婚這件事,在八零年代絕非一兩天就能辦妥的。
這期間如果不能住在林家,我首先得解決吃住的問題。
而一旦恢復自由身,我更需要一份穩(wěn)定的收入。
無論如何,找個工作都是眼下最著急的事。
但要找工作,就必須回周家拿身分證。
當然,如果可以的話,最好能順便「拿」點錢。
這個年代「家務事警察不管」的陋習,對現(xiàn)在的我來說可不見得全是壞事??!
既然家暴他們不想管,那老婆拿錢逃家,想必他們也懶得cHa手。
可惜,周家沒落後,周大雄就染上了酗酒的毛病,家里估計也沒剩下多少閑錢能讓我順。
算了,就算回去只能拿到衣服和證件,也好過現(xiàn)在的一窮二白。
於是我?guī)е∶妨锘亓酥芗摇?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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