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完全陌生的、遙遠(yuǎn)的、但理論上應(yīng)該“管這事”的大人物。
一個不需要她欠人情、不需要她糾結(jié)身份、只需要她“反映情況”的公開渠道。
像溺水的人抓住最后一根稻草,也像被b到絕境的人,本能地想往最亮、看似最講理的地方撞。
她cH0U出了民政局的稿紙,拿起了最普通的藍(lán)sE簽字筆。
筆尖落在紙上時,手奇跡般地不抖了。
沒有抬頭,沒有客氣話,第一句就是:“陸沉舟區(qū)長,您好。我是紅廟北里三號樓二單元401的居民于幸運,我寫這封信,是想反映我家房子拆遷過程中遇到的糾紛和不公?!?br>
然后她寫事實。
哪年哪月,爺爺NN生病,費用誰出。哪年哪月,分家時的口頭約定。哪年哪月,拆遷啟動,親戚開始鬧。一筆一筆,一條一條。
她寫得很慢,字跡工整,像小時候練字。寫到后來,手不抖了,心也不慌了。
最后一段,她想了想,寫下:
“我知道,拆遷是大事,涉及利益,難免有矛盾。但我覺得,權(quán)力應(yīng)該是讓該辦好事的辦成,讓想Ga0破壞的Ga0不成的東西。按政策該是我們的,一分不能少;不該是我們的,我們一分不要。可政策不能讓人當(dāng)軟柿子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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